| 注册商标 申请·审查·标准 |
| 目前,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质审查主要三个方面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是否使用了法律禁用的文字、图形 ·商标的注册是否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的审查 法律根据: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商标识别作用所需要。商标在市场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出是表示商品或服务出自某经营者的标志,而不是其他意义上的标志;凡是不能识别为不同经营者出处的商标,均属缺乏显著特征、不便识别、不符合《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商标。 可列举的 14 种情况: ·仅以普通形式、过于简单的几何图形构成的商标不易使人产生深刻的感官印象,因此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如
·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商标,难以使人准确地记忆,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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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难以使人识别为商标,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如 F KI
·仅以普通字体的阿拉伯数字构成的商标,且指定使用在可能以数字做型号、货号的商品上,或者使用在需要标注重量或者成分含量的商品上,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仅用常见的姓氏以普通字体构成的商标,且指定使用于日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其姓氏不宜一家独占,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王记(使用商品:馅饼),
·民间约定俗成的表示吉祥的标志,且指定使用于日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商标,因其已有约定俗成的寓意,不易为人们识别为商标,因此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如
·国际通用的、国家颁布的或者各行业约定的俗成表示某种特定意义的标志,因已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用法,不易为人识别为商标,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贸易场所的普通名称为行业所通用,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BAZA(商店) 商务中心 ·常用于商贸中的语言或者标志构成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 Folks—Value(价格合理),合格 ·由企业或者行业的普通名称,简称构成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法律事务所,轻工 但申请人以自己的的企业名称作商标的,其企业名称中含中显著部分的不受此限 北京康立公司,白天鹅宾馆。 ·以普通形式的本商品的包装,容器或者一般商品的装饰性图形作商标的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为多家企业所使用的流行的广告用语因无法让人识别为商标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 中秋明白寄深情(使用商品:月饼) 领导世界新潮流(使用商品:家俱) 但独创的且非流行的短语不受此限。如 第五金光大道(使用商品:房地产开发) 依依不舍(使用商品:洗衣粉) ·民族名称作商标容易使消费者认为来自某民族的或者表示民族特色,不易使人识别,因此不具备商标作用。如 印第安(使用项目:餐馆),藏族(使用商品:地毯) 但民族名称具有其他含义的不受此限。 高山,阿昌 ·以常用的礼貌用语及普通的人称称谓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你好,小姐, 但非普通形式,或者已图形化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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