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德波利多尔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认为: “DEUTSCHE GRAMMOPHON”是著名申请人公司的附属公司“DEUTSCHE GRAMMOPHON GESELLSCHAFT MBH”(公司名称的缩写)。这个缩写从未被分为两个单独的字,“DEUT—SCHE”,“GRAMMOPHON”,使用时总是和黄色标签一起。因为这黄色标签和缩写的组合才是整个商标。因此,带有黄色标签的“DEUTSCHE GRAMMOPHON”具有显著的特征,能使商品区别与其他企业的商品。凡带有此商标的商品的原产地是德国。因此,有“DEUSCHE”的字样不会引起误解。 另外,此商标已在七十七个国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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